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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批全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培育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22/11/10 11:31:49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各院级党组织自愿申报,可以申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同时也可以推荐1个基层党支部参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基本条件


院级党组织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院级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级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功能,优化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院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院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基本条件


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党组织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1、附件2),按类别填写《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并将申报书电子版于11月20日17:30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工作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王辰


联系电话:88956826


电子邮箱:zzb@qust.edu.cn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


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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